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第3条的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能力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它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既不具有强制性也不具有盈利性。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多投保,效益差、亏损的企业可以暂时不投保。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必须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必须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企业不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怎么办
单位不给交养老保险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养老保险的争议怎么解决
因养老保险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解决,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的基金主要来源于单位与个人分别按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单位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以个人缴纳工资的8%,单位缴纳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没交够退休怎么办
(1)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另外,《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2)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规定办理。
(5)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6)注意事项: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