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分手后之前送的财物一般不可以要回,若是当事人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分手后是要求返还恋爱期赠与的贵重物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_x000D_
(一)债务已经履行;_x000D_
(二)债务相互抵销;_x000D_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_x000D_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_x000D_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_x000D_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_x000D_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