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70岁人的驾驶证年审新规定
年龄若是达到七十岁,那么每年都需要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于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的三十天之内都要在省级主管部门授权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由该机构出具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二条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七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参加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二、驾驶证替人消分新规定有什么?
驾驶证替人消分是违法的。
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组织他人实施前两款行为之一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此外,驾驶证“买分卖分”还存在极大风险。如果要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背后,涉及盗抢车辆或肇事、伤人等严重事故案件,而这时卖分者又代替违法者扣除了驾照分,那么将牵涉严重的法律责任。而且使得本应该接受教育的真正的违法驾驶员得不到应有的教育和警示,客观上也纵容了违法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二条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七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参加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