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由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确定继承顺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