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不执行赔偿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的程序如下:
1、申请。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刑事判决和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移送执行人执行;
2 、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人收到执行申请或者移交执行书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查询、冻结、分配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出售被执行人财产、搜查被执行人隐匿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规定的财产或者文件等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