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税收征管罪具体罪名有以下:
1、逃税罪;
2、抗税罪;
3、逃避追缴欠税罪;
4、骗取出口退税罪;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6、虚开发票罪;
7、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8、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9、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0、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12、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3、非法出售发票罪;
14、持有伪造的发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