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连云港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人每年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600元共14个档次,允许县(区)政府按照相关规定探索有效的缴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3368元执行。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存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机关事业单位: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