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条例》规定,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分为一档、二档、三档。在转入二档社保后,剩余的社保费用将按照规定纳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具体来说,深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其中8%由企业缴纳,4%由职工自行缴纳。当社保转入二档时,企业和职工各自承担基础养老保险费的5个百分点,也就是企业缴费从14%下降至9%,职工缴费由8%下降至3%。随之,企业应额外缴纳3%的比例作为职工住房公积金,从而实现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此外,深圳市还实行了职业年金制度,职业年金缴纳比例为1%-3%,由企业和职工各自承担一半。当社保转入二档时,剩余的社保费用将按照基础养老保险费用原来的比例继续纳入社保基金中,但企业应额外缴纳1-3%的比例作为职业年金。对于不参加职工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的人员,剩余社保费用将继续按照原来的比例纳入社保基金。
【法律依据】:
《深圳市社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职业年金费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自职工参加工作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