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其为失踪人,由法院确定其财产代管人后向该代管某人主张债权。
一、找不到债务人如何诉讼
找不到债务人的,起诉可以根据以下情况处理:
(一)如果债务人没有失踪或者失踪不到两年
可以查到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到法院起诉,进行公告送达。法院会缺席审理,出具判决书,到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以后,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二、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几年为失踪人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三、欠债人怎么让它躲起来?
寻找躲起来的欠债人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欠债人失踪。当事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代管人应当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借款,或者直接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封存对方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