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满16周岁是否可以开通网络直播
1、未满16周岁是不可以开通网络直播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16周岁一般为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七十四条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二、未成年工禁止从事的工作类型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招工的18周岁是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的,所以有关的企业不需要过度的担心自己的法律触犯问题,只要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的约束,那么自己的招工就会有法律上的保护,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此类问题的解决还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