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债权申报公告应写明,公告的公司的名称、住所等信息;公告的目的;公告的具体事项(即告知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申报的时间、地点);公告发出的时间;以及公司的签名或者盖章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_x000D_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_x000D_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_x000D_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