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置换补贴不到账,可以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强制处理。根据我国的相关政策,在进行旧车置换新车时,车主可以享受一定的补贴。置换补贴是针对5年以上的旧车,拟以现金补贴形式,费用由市级政府和汽车企业各出一半。初步讨论按照车辆使用年限划分为3个等级,使用年限为5年至6年的每车置换获补5000元,6至8年为6000元,8年以上最高获补7000元。
领取置换补贴的相关资料:
1、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淘汰老旧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3、更换新车的,须提供新车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
注意事项:
1、旧车置换补贴只针对一定使用年限以上老旧机动车,不满足条件的车型不享受此项政策补贴。
2、出售旧车前了解政府相关补贴,可以登陆政府环境交易所以及有关网站,各大二手车市场也均有相关布告和服务窗户。
3、出售的二手车辆应在年检有效期内,且消除车辆违章,车辆必须在交易日之前不拖欠税费,且强制三者保险有效。
4、车辆外观基本符合行使本照片,改装以及相关损伤部分按照车辆管理要求恢复正常状态。
5、关于旧车出售,目前可以在4S店内、旧车市场或者即时拍卖平台,具体选择根据用户自身的时间和价格要求。
6、旧车过户后可凭过户凭证到相关服务窗口领取补贴,办理网络指标更新。
7、更新批准后凭打印单购买新车办理相关牌照等业务。
8、购买新车时候,应仔细询问厂家和品牌补贴,确定哪一部分是补贴,那一部分是优惠,有些品牌直接赠送保险或装饰,一定要询问好相关的赠品内容和价格。
9、建议用户在交易之前到相关服务网站和市场咨询完善,避免着急造成补贴或优惠“不到位”。
4、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须提供车主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老旧汽车、“黄标车”车主应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市(州)、县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也可从商务部网站下载);
(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三)《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五)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对符合条件的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购买新车的,财政部门应于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车主;对不符合条件的,商务主管部门应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车主逾期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有关部门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