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改变子女的姓氏的。但未经对方同意的,对方可以要求恢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若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法律依据:_x000D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_x000D_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_x000D_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_x000D_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_x000D_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