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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查看全文
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或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非法获取内幕消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引导他人进行交易,一旦涉及情节严重,将被视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情节严重包括违法所得超过100万元、两年内三次以上、引导三人以上交易等。...查看全文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立案标准:1、累计五十万元以上的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三十万元以上的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十五万元以上的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之外的其他没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查看全文
我国刑法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立案标准:第一、累计五十万元以上的证券交易成交额;第二、累计三十万元以上的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第三、累计十五万元以上的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第四、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之外的其他没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立案标准如下:1、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4、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查看全文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立案标准如下:1、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4、多次利用内...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立案标准如下:1、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4、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立案标准:1、累计五十万元以上的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三十万元以上的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十五万元以上的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之外的其他没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存在其他情节严...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立案标准:1、累计五十万元以上的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三十万元以上的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十五万元以上的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之外的其他没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存在其他情节严...查看全文
金融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交易活动,涉嫌违规操作,应予立案追诉。情节包括交易金额、保证金、盈利或避免损失金额的累计超过一定数额,以及多次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查看全文
首先,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查看全文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立案标准是: 1、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3、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 4、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查看全文
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立案标准:超过50万元的证券交易成交额、超过30万元的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超过15万元的获利或避免损失数额、多次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以及其他严重情节。...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立案标准是:_x000D_ 1、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_x000D_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_x000D_ 3、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查看全文
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量刑标准的新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泄露信息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面临不同的刑罚和罚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及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成交额、保证金、利润等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多次违规将...查看全文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在期货交易中占用的保证金数额累计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行为人多次通过内幕信息之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以及存在其他具有严重...查看全文
我国刑法规定,认定标准是:第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第二、在期货交易中占用的保证金数额累计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第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第四、行为人多次通过内幕信息之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查看全文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查看全文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三)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四...查看全文
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要件为:利用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针对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殊主体以故意为主观方面。...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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