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继承房产。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一般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有民事权利的能力,享有继承权,能够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且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民事权利能力不是一个性质,不能相混同。在涉及继承遗产时,胎儿视为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更应当享有继承权。
一、遗腹子能否有继承权
遗腹子没有继承权。根据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需要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是活体的,则是有继承权的。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则没有继承权。
二、拆迁孕妇肚子里的孩子有补偿吗
孕妇肚子里的孩子是没有赔偿的。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未出生胎儿不是法律上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因此他不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从法律意义上讲,胎儿不能享有征地补偿金、安置房面积和按人头付费补偿金的分配权。
三、胎儿拥有财产继承权吗
胎儿拥有财产继承权。法律明确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因此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