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同时,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因此,如果合同中并未约定该事项,那么定金合同是存在瑕疵的,可以据此进行抗辩。此外,【法律依据】: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由此可知,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超过该比例则超过部分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在遇到定金纠纷时,建议保存好相应的合同、支付凭证、对方违约的证据,据此提交之人民法院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