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上述严重中毒;3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1万元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但间接经济损失经济损失,75超过一万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