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包括。出口关税不计入完税价格。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卸前的运费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等。我国关税的基本计税方法,主要为从量税和从价税,这也是国际上通常采用的计税标准。从价税是以进出口货物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税时,货物价格乘以税率即得出其应纳税额。正是由于以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因此,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就是贯彻关税政策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能够对关税税负产生直接影响的重要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