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
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的一般有以下几种:
(1)法定继承人。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担任遗嘱执行人。
因某种原因被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能执行遗嘱时,则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共遗嘱的共同执行人,或经协商推举一人或数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2)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担任遗嘱执行人,但必须要有被指定的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人的义务。
(3)单位或基层组织。在上述两种遗嘱执行人拒绝执行或者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执行遗嘱时,可以由遗嘱人生前所在的单位或者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一、离婚一方可以直接指定继承权吗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如何选择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选择方式有:
1、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可以在内容中指定遗嘱执行人;
2、遗嘱中未指定执行人,或者指定人生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的,由全体法定继承人担任执行人;
3、上述两类遗嘱人不能执行的,由居委会、村委会等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起点的基层组织执行。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