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子女教育附加项目扣除。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的标准为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2、继续教育附加项目扣除。接受学历学位教育每月的扣除标准为400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资格扣除每年标准为3600元,继续教育的需要持职业资格相关证书。
3、住房贷款利息附加项目扣除。抵扣标准为每月1000元。
4、住房租金附加项目扣除。直辖市、省会城市每月标准1500元、市辖区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标准1100元,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标准800元,需要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协议。
5、赡养老人附加项目扣除。如果是独生子女,每月抵扣标准为2000元。
6、大病医疗附加项目扣除。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每年限额80000元,个人负担超过15000的部分可以抵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