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但只是适当倾斜,不会幅度过大,过错方净身出户在判决中是不大可能出现的。如果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一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即所谓“净身出户”,且已经完成登记离婚手续,或者已经调解离婚,是不能反悔再要回财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