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婚姻的结合很简单,无非就是民政局的两个本子,但一场婚姻的结束往往会牵涉到很多东西,其中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比如离婚之后的房产权又该如何更名呢?关于这一点需要夫妻双方带上各自的证件,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房产登记证,原始收据等各种需要的证件到自己这套房所属的管理处,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进行申请产权登记更改的相关手续办理。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表明:
夫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申请变更除了本人申请,也可以由相关的房屋共有人申请,但如果是房屋共有的性质或者是当事人享有的份额的变更申请的话就需要共有人一起申请了。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包括:
身份证、房产证、转移登记申请书、证明房屋转移的材料、其它各种相关材料,比如买卖合同,继承证明、赠与合同、遗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文书证明等等,并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后一起带上离婚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等能证明结束婚姻关系的文件,委托书等等材料。
准备齐全就前往房屋管理的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的流程:
1.无离婚判决书的话需要到公证处交费并办理公证产权。
2.办理房屋产权的交易转绘。
3.申请免征契税的办理。
4.缴纳登记费用和析登记手续办理。
5.领取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在缴纳税费中包括登记费80,手续费是按照房屋价格的2%,以及20元的工本费用,还有5元印花税和房产价格2%契税。
其实离婚后房产变更的程序并不复杂,需要注意几点:
协议离婚的话最快的方式就是及时去民政相关部门走流程,切勿拖延带来麻烦。协议离婚的文件需要民政局的盖章护着法院的判决,私下的离婚协议在办理过户房产时双方都需要到现场签字。
一、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过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有的还要法院出个执行函。
当事人双方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
共同去该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更名,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