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清偿程序:成立清算组;通知或公告;申报债权;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通知或公告;登记债权;制定清算方案;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报告;申请注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