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是否有选择债权的权利

律师回答

债务人对选择之债有选择权。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

债务人对选择之债是有选择权的吗

债务人对选择之债有选择权的。我国法律规定,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选择之债就是选择标的吗?

选择之债就是选择标的,从选择之债的数宗给付中确定一种给付,称为选择之债的特定。选择之债须经特定后,债务才能得到履行。因而选择之债的特定,对于双方当事人极为重要。选择之债的特定有三种方法:

一是因合意而特定,

二是因行使选择权而特定,

三是因给付不能而特定。

债务纠纷法院如何选择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规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行为,需要按第24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

如何选择贷款年限

这主要取决于购房者的经济能力及其投资偏好。贷款时间长,每月月供低,但支付总利息就多;相反,期限越短,月供越高,但总利息越低。  以购房贷款50万元、执行基准利率6.55%、等额本息还款为例,期限10年,每月月供为5690.13元,10年总贷款利息182815.27元;期限20年,月供3742.60元,总利息398223.63元。两种期限的月供和总利息相差都比较大。  若购房者没有多余的存款又想减轻今后每月还款的压力,可以选择少付首付款延长贷款年限,但一般情况下首付款不能低干30%。这样做的益处是能保证购房者的正常生活不会因为还款而出现困难,弊端是要多支付贷款利息。  若购房者有多余的存款又没有别的用途,最好是多支付首付款,减少贷款额度,然后根据自己每月的偿还能力选择贷款时间,时间越短支付银行利息就越少。  若购房着有多余的存款又有别的投资方法,最好是少付首付款,多贷款,因为住房贷款利率较低,投资另外的方面回报可能会大于所支付给银行的利息。  所以说购房贷款期限是长期好还是短期好,购房者需根据自身情况和要求,选择最适合的贷款期限。

当作为债权人的银行选择信贷对象时要求什么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借款人年龄必须满足18-65周岁之间的基本条件);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借款人贷款偿还能力证明材料。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2、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如果是信用贷款则不需要)。3、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的评估报告(抵押贷款需要该材料,其它则不需要);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不同银行之间、不同贷款产品之间,所需的条件都不尽相同,建议有需要的网友可以直接致电银行客服或是信贷经理。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债务人对选择之债是否有选择权?

律师分析: 债务人对选择之债有选择权。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 【法律依...查看全文

债务人对选择之债是否有选择权

债务人对选择之债有选择权。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查看全文

债务人对选择之债是否有选择权

法律分析:债务人对选择之债有选择权。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查看全文

债务人对选择之债是否有选择权

法律解析: 债务人对选择之债有选择权。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 【法律依...查看全文

债务人对选择之债有选择权吗

法律分析:债务人对选择之债是有选择权的,但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并且享有选择权的债务人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前未作选择的,经合理催告后,选择权会转移给对方。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选择权是否属于债务人?

法律上对于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抚养权的考虑:2周岁以下的孩子给予母亲;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的孩子考虑谁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10周岁以上的孩子考虑孩子的意愿。...查看全文

债务人有权选择履行吗?

债务人有权选择履行相应债务。并及时通知债权人,一般确定后不能变更履行,但债权人同意变更的除外;可选标的不能履行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不得选择不能履行的标的,但不能履行的除外。根据规定,当事人行使选择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到达对方...查看全文

什么是选择之债的选择权

法律分析: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关系成立时有数个标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有权从数个标的中选择其一而为给付的债。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查看全文

什么是选择之债的选择权

法律分析: 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关系成立时有数个标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有权从数个标的中选择其一而为给付的债。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 ...查看全文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有什么规定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在有多个债务的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债务人进行债务的偿还,也可以向全部的债务人索要债务。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查看全文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有什么标准?

律师解答: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在有多个债务的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债务人进行债务的偿还,也可以向全部的债务人索要债务。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查看全文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有什么标准?

法律解析: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在有多个债务的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债务人进行债务的偿还,也可以向全部的债务人索要债务。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查看全文

债权债务重组的选择方式

债权债务中,影响重组的选择方式的因素有,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的主体,即债务人或者管理人;重组的费用和风险负担;对企业股权或者控制权的影响;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等。一、企业重组的话是破产吗企业重组不是要破产。企业...查看全文

债务人可以选择偿还债权人吗

法律分析:如果债权人有多个,债务人一般不可以选择偿还债权人,而是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来清偿。例如有担保的债权需要优先清偿;而对于同样性质的债权,则需要按比例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查看全文

债务人可以选择偿还债权人嘛?

律师解答: 债务人不可以选择偿还债权人。在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债务的清偿是有一定顺序的,首先要偿还优先的债权,如果同一样的债权,对多个债权人要按比例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查看全文

债务人可以选择偿还债权人吗?

律师分析: 债务人不可以选择偿还债权人。在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债务的清偿是有一定顺序的,首先要偿还优先的债权,如果同一样的债权,对多个债权人要按比例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查看全文

债务人可以选择偿还债权人吗

法律解析: 债务人不可以选择偿还债权人。在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债务的清偿是有一定顺序的,首先要偿还优先的债权,如果同一样的债权,对多个债权人要按比例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查看全文

债务人或债权人对债之标的的选择权归属是怎样的

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原则上选择权归属于债务人。将选择权赋予债务人,有利于债务人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最适宜债务履行的选择,能够更大程度地确保交易实现。但是,存在例外情形,即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三种例外。一是法...查看全文

选择之债中的选择权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选择之债中的选择权是指在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时,债务人可以选择其中一项来履行。但如果享有选择权的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对方合理催告后,选择权转移至对方。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债务选择权的行使方法

选择权是指在选择之债中,债务人可以选择履行其中一项或多项债权,而选择的债权可以直接向选择的债权人行使。如果债务人选择多项债权,则只需履行其中一项,债务人仍然享有选择权。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