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仅户口本改名字本身,对当事人的待遇是不会有影响的:
1.当事人改名字后,原来的户口本常用名会在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曾用名”一栏体现;
2.“常用名”和“曾用名”对应的都是同一个身份证编码,指向的都是当事人本身,因此不会有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