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进行分立时,必须通知债权人,并且在分立决议作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公司分立有没有必要减资
公司分立不需要减资。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减资是股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额的行为,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名义性减资两类。《公司法》第175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二、公司解散分立后房屋用过户吗
公司分立后解散的,公司处理房屋,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才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