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新的标准,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电动车新国标中规定: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时速不能超过25km/小时、整车重量(含蓄电池)不能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得超过400W、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