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被执行人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后,对子女是有一定影响的,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而升学、考试、入团等情形是没有影响的。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这是失信被执行人对子女读书最大的影响。正常的升学、考试、入团、入党都是不受限制的,因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被认为是高消费行为,目前受到了消费限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的子女是不会受影响的。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