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他必要证据材料;
2、涉及子女抚养费争议的,应提交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
第一,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准备好应判决离婚的相关证据,比如有家庭暴力、对方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或者分居满两年事实的证据等;
第三,法院安排开庭后,如无法达成调解意向,则会根据提供的证据出具判决文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