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夫妻双方协商确定或者通过诉讼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如果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我国法律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一、抚养费起诉不给怎么办
对赡养费、赡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财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裁定不服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负责协助实施。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一般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缴纳养老金。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用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育费的数额,并按照上述比例计算。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减上述比例。
二、孩子抚养权怎么被强制执行
1、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
2、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
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3、在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应当向被申请人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后果,积极主动地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可能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
4、如被申请人仍拒不配合法院主动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则可以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对于能够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未成年人,应充分尊重未成年子女的选择。
5、在经查实并非是被申请人拒不将子女交申请人抚养而是基于子女的意志不愿跟随申请人共同生活或其他原因导致执行无法继续进行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并告知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变更抚养关系。
三、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探望子女等判决的怎么处理
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探望子女等判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