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是遗嘱人的单独法律行为,应当本人亲自去。申办遗嘱公证当事人应提交:1、立遗嘱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以及户口本)2、遗嘱处分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购房凭证、股票、存款证明等)3、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还应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明4、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其个人财产
一、人死了遗嘱如何公证
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具体程序为:
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遗嘱拟处分的财产所有权凭证、遗嘱书、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相关的婚姻证明、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并报审批。制作公证书。
二、遗嘱公证多少钱?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且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具体收费标准大致如下: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约100—200元。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确认遗嘱的效力的,每件收费约200—300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申办遗嘱公证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遗嘱拟处分的财产所有权凭证;遗嘱书;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相关的婚姻证明及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公民订立遗嘱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公民订立遗嘱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立遗嘱人应神志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5.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