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的规定有:1、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2、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3、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