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加名字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是: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别的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就是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属于赠予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