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本人到南京市户籍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不接受委托申请。
省内户籍在附近的派出所办证中心受理点均可办理,建议去派出所之前先电话联系一下;
成年人可以跨区在全市受理点申请(水上分局和浦口柳州北路受理点除外),江宁区户口可以跨区或户籍地派出所,不可区内跨所办理。
省外户籍只能去分局或者市民中心办理。
注: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异地办证须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不能直接反映监护关系的需携带本人出生证。
市外户口迁入南京的,没办理过南京身份证,请带户口簿或集体户口页到户口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
南京身份证申领步骤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