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欠债,股东原则上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公司具有独立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_x000D_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_x000D_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_x000D_
第四条_x000D_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