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从医疗保障机构,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以及参保人员这4个主体方面同步推进我国社保制度的完善。尤其对医保行政部门以及定点医药机构的职责进行了规范,从根本上加强医保管理。新规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必须按规定保管全部的资料并且定期进行一定的检查,医保行政部门也要对医保基金的使用规则和标准进行明确。不过,在新规中对普通人影响最大的还要属专门针对参保人员的那部分。
【法律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合法、安全、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实行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