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怎么判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涉嫌妨碍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应当如何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中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实施了阻碍行为。这里所说的“阻碍”,是指行为人以各种方法和手段,实施的阻挠、妨碍行为。二是,阻碍的行为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中央及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如果行为人阻碍的对象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阻碍公司、企业人员的,则不属于这里规定要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三是,必须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依法执行职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职务行为。如果阻碍的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或者不是依法进行的职务活动,都不是这里所规定的要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需要强调的是,法律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方式上,没有作出限定,即不要求以暴力、威胁方法为条件,这也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规定的主要区别。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要求行为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方式,必须是以暴力、威胁的方法进行。其中,“暴力”是指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如捆绑、殴打、伤害等;“威胁”是指以杀害、伤害、毁坏财产、损坏名誉等相威胁,其目的都是为了迫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放弃执行职务。
当公民的权利被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时该公民可以怎么维权
当公民的权利被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时该公民可以要求赔偿。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公民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权。
国家安全法依法保护公民的什么
《国家安全法》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反对境外势力干涉境内宗教事务,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
妨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妨碍公务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的方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造成国家工作人员伤残(重伤、残疾)或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妨碍公务罪主要侵犯的是国家的正常运作与国家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两大部分,即使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受伤,也能构成该罪。要判刑的。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可退查两次,对第二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对嫌疑人起诉解除强制措施;若第二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虽认为证据不足,但检察院可以通过自己侦查补充材料的,继续起诉。检察院认为案件满足起诉条件的,起诉。起诉要等判决,判决前不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