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当中有三个程序,分别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以后就开始进入到侦查阶段,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提起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完结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由法院进行审理宣判。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