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服刑,但依法仍然享有正常的公民权利。对于所欠的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谈判和诉讼来索赔。可以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应还清。如果债务人暂时无法偿还,债务人可以在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的裁定下,分期偿还债务。能够偿还而拒绝偿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