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不可以,凡是独立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从出生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自出生之日起超过90天参保缴费的,需从缴清费用之日起等待90日后享受待遇至2018年12月31日。未独立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可跟随参加居民医保的母亲享有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限额。
因此,总的来讲参保两个月不可以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