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女方(以下称“甲方”): 男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男女双方于201 年 月建立恋爱/同居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男女双方充分协商,结合男女的实际情况,双方自愿、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制定本解除恋爱/同居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现双方无感情可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包括但不限于男女朋友关系、同居关系。本协议签订后互不干涉对方工作和生活及保证绝不骚扰和纠缠对方。
第二条 本协议签定之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名下位于 省 县 镇 路 房产以公证的形式转让至乙方名下(购房合同编号:_________)。房产未还清的银行贷款和因公证转让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男女朋友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有互赠物品、钱款、金银首饰等均不再向对方索要,日后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对方索要或要求退回。
第四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男女朋友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的共同债务,双方不存在任何的经济纠纷。任何一方对外负有债务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再对甲方进行骚扰,如乙方对甲方进行骚扰、干涉甲方工作和生活或违反本协议任何一条约定的,乙方需一次性赔偿人民币陆拾万元(60万元)给甲方,作为甲方与乙方在男女朋友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甲方所受精神创伤、流产致身体上的痛苦、身体康复的必要营养费用及其他相关赔偿。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己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含义, 不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
第七条 甲乙双方再次确认及强调:双方从此不再找对方纠缠,所有关系一次性终结。
第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存留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