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一方退婚的,应当退还彩礼。男女双方在订婚之后,因各种原因而退婚的,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收取彩礼的一方应当退还彩礼,不按照规定退还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双方确实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当给予支持,然后判决对方退还彩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