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对债务人其他的财产申请保全,例如对债务人的汽车、厂房、设备设施、银行存款等财产保全。对已经保全的房屋申请轮候查封。对已经保全的房屋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措施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立即申请对房屋进行查封。如果房屋的价值明显超出保全裁定载明金额的,人民法院一般只会对房屋进行部分保全,其他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对未保全部分房屋申请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