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双方对子女抚养归属有争议的提供下列证明:子女年龄证明;子女主要跟随谁生活,要提供当地组织证明。对婚前婚后财产有争议的,要提供:购物发票;双方婚前对财产有约定提供约定证;对住房有争议的,要提供:承租契约或产权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