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不愿意生孩子离婚可不可以
1、妻子不愿意生孩子,可以离婚。我国公民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丈夫认为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出现感情纠纷或感情破裂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双方如果采取诉讼离婚方式的,法院经调解无效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法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确实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话,那起诉到法院也是会判决夫妻离婚的。,此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确实感情破裂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