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涉嫌医疗事故罪的案件的法定立案标准规定如下:医务人员擅离职守;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等行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_x000D_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_x000D_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_x000D_
(一)擅离职守的;_x000D_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_x000D_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_x000D_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_x000D_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_x000D_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