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有精神病婚姻是无效的。精神病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容易导致夫妻关系出现裂痕,进而更容易导致婚姻问题,且他们处理问题和调解纠纷的能力无法承担家庭生活和抚养孩子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前如实告知对方;如果不如实告知,对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