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失信人员如果没有如期履行判决书、裁定书上的义务,不会恢复信用,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满足条件以后可以申请删除失信信息,删除的时间是三个工作日。有纳入期的,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问题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