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公司没有钱,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执行的举措;如果确实没有财产可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之后再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章,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第二百五十四条规章,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章的执行举措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