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了没有孩子离婚彩礼通常是不可以退还的,因为一旦领了结婚证,无论在婚姻中出现感情破裂还是没有孩子,彩礼是无法退还的,只有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是已经办理的登记手续但是未共同生活、因付彩礼而导致经济困难,离婚可以返还。
结婚了没有孩子离婚,彩礼通常是不退还的,但是如果是未办理结婚证,或者是已办理结婚证未共同生活,支付彩礼给男方造成了经济困难,彩礼是可以退还的,但是结婚没有还是不是退还彩礼的必要条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钱,具体的退还条件是:
(一)、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三)、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离婚时彩礼怎么返还有着普遍的现实意义,由于结婚彩礼钱属于我国的传统习俗,大部分地区仍保留结婚送彩礼的风俗,确定离婚彩礼返还怎么处理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最主要的是由于农村收人不高,大部分人在结婚时,送给女方的彩礼钱高达数万元,甚至是借钱给女方彩礼钱。因此,法律根据彩礼对结婚的影响确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是符合公平原则的。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二、彩礼和聘礼的区别
(一)、形式上区别:聘礼是订婚时男方向女方下的彩礼。确定结婚时间:男方选择结婚吉日吉时。迎亲结婚:到女方家中迎娶新娘,回家之后举行结婚典礼。彩礼是男方为了与女方建立夫妻关系、共同生活,按照我国传统习俗赠与女方的财物。我国古代男女从议婚到完婚需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阶段,其中的“纳征”就是男方为了成亲给女方送聘礼,演变到今天就是“彩礼”,现在我国许多地区都还有送彩礼的习俗。
(二)、从性质上区别:彩礼属于赠与,但是又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是以“结婚、共同生活”为代价的附义务赠与。因此,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就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当返还给赠与人。如果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比如将彩礼的一部分用于筹备婚礼的共同花销,这种情况则应该酌情返还。
彩礼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返还的,结婚没有孩子离婚不是返还彩礼的必要条件,如果只是付了彩礼并没有办结婚登记手续,彩礼是需要返还的,如果男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要求退还礼金,另一方是必须进行退还的。